吊車租賃合同主要內(nèi)容
①吊車租賃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
②吊車租賃的數(shù)量和質(zhì)量;
③吊車租賃的用途;
④租賃期限;
⑤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⑥如吊車在異地,應約定設備的運輸、拆卸、安裝等事項及相關費用;
⑦如需出租方提供技術咨詢、服務,應約定具體的時間和費用;
⑧租賃期間設備維修、保養(yǎng)的責任,一般由出租方負責,也可另行約定;
⑨違約責任;
⑩爭議的解決方式,一般應先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再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吊車租賃合同基本特征
1.吊車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qū)別于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著對價關系,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chǎn)的目的。
3.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
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xié)議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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