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租賃合同種類
根據租賃物的不同,租賃可以劃分為動產租賃和不動產租賃。不動產租賃包括房屋租賃和土地使用權租賃等。
根據法律對租賃是否具有特殊的規定,可以將租賃劃分為一般租賃和特殊租賃。特殊租賃是相對于一般租賃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別要求的租賃,例如。房地產管理法律對房地產的租賃、海商法對船舶的租賃以及航空法對航空器的租賃等都有特殊的規定。
根據租賃合同是否確定期限,可以劃分為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間,沒有約定租賃期間的則為不定期租賃。對于不定期租賃,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依自己的意愿隨時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應預先通知對方。但是,無論是否約定租賃期間,租賃期間都受20年法定期間的限制。
市場租賃合同基本原則
1)當事人地位平等原則。
2)當事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3)當事人參與租賃業務時,適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當事人在產生,變更和消滅具體的租賃法律關系時必須平等協商。
5)等價有償原則?等價交換,實現各自經濟利益。
6)雙方互為給付,互有補償。
7)取得利益與履行義務,價值上大致相等。
8)一方不得無償占有,剝奪和侵犯他方利益。
9)按損益相當原則,使受害人受償。
10)自愿和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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