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緊急事態的種類
1、“緊急事態”是指校園暴力、校園惡性傷害、敲詐勒索案件、嚴重毆打突發事件等。
二、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執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學校安裝好紅外線報警裝置和緊急報警按鈕。
4、加強對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監控,加強對患有精神病史人的關心,并勸其在家休養治療,經濟待遇上給予照顧幫助。
5、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6、學校要指定報警人員、信息員,建立防范學校暴力事件處理應急工作小組,做到各盡其責,協調合力。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學校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知情人員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其他同學要采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學校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控制事態和相關人員并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保護現場,保存物證。
4、及時上報教育部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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