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有這些新變化
根據國務院發布《關于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發〔2023〕13號),提高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2024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1、子女教育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5、住房租金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6、贍養老人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
7、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一)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