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ㄒ唬┲鳈嗯c著作權轉讓合同
著作權,亦稱版權,指的是作者或著作人對其作品的獨創的“表達形式”所享有的專有權。狹義的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著作權買賣,是指關于著作的有關經濟權利(即財產權)的轉讓與許可。
著作權轉讓合同是著作權人將著作權經濟權利中某項權利轉讓給他人使用而與之訂立的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限內,該項經濟權利轉由受讓人使用,著作權人失去了對該項權利的處置權,而受讓人卻擁有該項權利的處置權。
?。ǘ┲鳈嗍褂迷S可合同1。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的概念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是指著作權人與作品使用人之間,就著作權的部分權能,許可作品使用人使用,而著作權人取得報酬的協議。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的著作財產權可以由著作權人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權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行使。實際上,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著作權人正是通過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來實現自己的著作權的。許可他人使用作品,是著作權人行使和實現著作財產權的一種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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