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是學校貫徹的教育方針,實施教育和教學工作計劃的基本單位。因此,一個班級的組織者和領導者——班主任,應該根據學校的辦學宗旨,堅定不移地貫徹“教育必須為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使受教育者在德、智、體等方面都得到發展”的方針,努力提高全體學生的素質,為迎接21世紀知識經濟的挑戰,培養和造就一批創造型的“四有”人才。所以,特制訂本條例。
1、根據教育部關于正確處理“三個關系”的指示,班主任必須把學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由淺入深,循序漸過地向學生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基本觀點的教育,培養他們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護公共財物的思想品質,使他們逐步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奮斗的志向。各班每學期要針對本班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德育工作計劃,并交德育處審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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